再见中财
文章来源原深圳广角法务     作者莫愁     日期2017-03-28     点击量3069

  2015年3月25日,我走进了中财的大门,开始了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2017年3月6日,我离开了中财,结束了近两年的中财之旅。遥想两年前,我是看着“丑陋中财”走进的中财,离开的时候,也想着一定要在这里留下一些文字,纪念我在中财与大家共度的时光。

  非常不舍,不舍各位深圳广角、集团以及兄弟广角的同事们、领导们,大家都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特别宽容、耐心。甚至有许多同事可能素未谋面,但我仍然从电话中、聊天工具中感受到他们的热情与温暖。每一天走进公司,我都感觉完全没有负担,像是回到了家里,开始一天的工作,很多同事、领导都像家人朋友。

  同时,感谢在大家的帮助与陪伴、见证下,让我一步步成长。作为法务,经常性的工作就是给业务员解答各种合规问题、法律问题。但是刚开始仍是新手的我,很多情况完全没有搞懂。但是多亏了我的部门领导、其他同事和CEO的“传道授业”,我才慢慢上手。在这个过程中,我犹豫彷徨、担忧恐惧、疑惑不解,都慢慢变成了坚定,自信。中财是一个包容的舞台,它把很大的精力都放在了培养人才上面,从法务专场培训到储备干部训练营,从总纲指导文件到周报短信合规汇总。我在这个过程中获益匪浅。感谢中财!

  当然,可能在中财的文化熏陶下,本人一向敢想敢说,在此我也要客观反映一些中财存在的问题:

  1、流程繁琐,无论是业务流程还是人事管理上,处理各种表单和报批报备事项都需要花费不小的精力,经常导致做事分不清主次。

  2、打击大于鼓励,虽然我本人不是身处业务岗位,但是看得清楚,每一笔业务,出了问题会层层批评,级级处分。然而做好了,很多时候只是微信群里一声声祝贺,完了业务员还要发红包表示感谢。

  3、对于法务岗位来说,做事也很难有自主性。任何的特殊情况都要报批报备,换言之,法务很多时候等同于传声筒和搬运工,长此以往,法务的能力很难提高。此外法务意见也不太受到重视,许多笔业务,都是用一句“集团已经批下来了”为借口而忽视法务意见,久而久之,法务也没有什么意见了。

  4、追求共性而忽视特性。集团的一套总纲指导文件平等适用于全国广角,但众所周知,我国每个省份都有其地方特色。深圳作为市场经济的领头羊,任何的风吹草动都直接影响广角业绩,而我们不仅未具备闻风而动的能力,还需要一味遵从集团根据全国平均水平制定规章制度,我想是行不通的。

  以上意见和建议纯属个人思考,凭我浅薄的能力也想不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在此就不赘言了。只望各位领导谨思之、慎行之!

  也或许中财如此的温暖,但也经常让我有力使不出,才慢慢让我有了想要离开的念头,毕竟温室里的花朵是难以经受狂风骤雨的。我想去外面看看,在不一样的平台多经历些磨难与考验,多充实自己。

  最后在此祝愿中财一切都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