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需要,2002年我兼管着武汉大区市场管理处的工作,因而便显得忙忙碌碌的,每月奔波于杭州武汉之间,时时承受着市场的竞争压力,经常会为市场管理上的一些事烦恼。于是,我便以此为藉口,一度放松甚至放弃了对法律事务处日常工作的管理。这是极不应该的,需要好好反省。法律事务处组建时间不长,各种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人员大部分也是新的,需要加以培训引导。但我作为处室的负责人却没有担负起这个责任,很少主动去了解处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听工作汇报也总是匆匆忙忙的,有时甚至显得不耐烦,对大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很少耐心加以指点,更别说身体力行了。我的这些做法肯定会伤害到同事们的工作积极性,也给处室的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在此,我真诚地向处室各位同仁表示歉意,同时也真心地感谢大家,通过他们的努力,使法律事务处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取得了不少成绩。这是我对工作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