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担保公司担保业务从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都有很大的变化,改变了我们原先操作业务的一些观念,使我们想象中复杂的担保业务变得简单而直接。但在具体操作业务中,我有需要反省的地方,主要是一开始对总纲理解不深,片面理解,认为只要有抵押物且满足总纲要求就能操作,而未能充分分析抵押物的可变现状况,例如,有上海户口的,在上海只有一套住房且抵押给我司,到期如果需要我司代偿,我们处置抵押物就会碰到法院不支持强制拍卖的状况,再比如,抵押给我司的房产中有未成年人,到我司代偿处置时,也会碰到法院不支持强制拍卖的状况,所以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则需了解抵押物的实际状况,看是否有利于我们处置,这样才能真正能保全我们的业务风险。对总纲的生搬硬套都是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
在2010年工作中,项目金融业务作为今年重点发展的业务,在收入方面已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在今后项目金融业务还将成为我们的重点业务,今年虽然内务部完成了公司下达的项目金融业务收入指标,但我心里清楚,内务部的项目金融业务一是操作人员集中,二是客户集中,未能形成内务部全体员工重视项目金融业务,其实内务部作为和银行直接接触的部门,应该能够了解到项目金融的信息,但我们的业务人员能提供的项目金融信息非常少,浪费了很多资源,这点与我平常对业务人员的项目金融业务知识培训较少有关,未能给更多的业务人员提供调查、操作项目金融的实践机会,使他们对项目金融业务了解不深,在银行面前也无从谈起了,这点是我需反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