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之一、工作中认真不够,对自己不能一贯坚持严以律己。
认真不够,关键的根源在于心态浮躁。主要体现在工作中不顺心的事情较多遇到困难挫折且事务繁杂时,由于自己的浮躁心态,对业务过程中提交的资料不能静下心来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思考问题不够细致、深入,有时导致工作上的被动。虽然一直想着克服这种焦躁的情绪,并且相比以前略有改观,但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消除。
反省之二、工作中原则性须进一步加强。
二OO四年我作为典当业务评审小组的成员,对于业务部门提交的业务材料,基本上能做到严格审批按业务操作原则进行评审。但对于某些特殊业务,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考虑到如果不同意操作可能会得罪某些领导,抱着某种侥幸的心理,造成自己原则性不强,违心进行了签批。虽然业务资金已经安全地返回公司,但现在想来确实后怕。
反省之三、工作中有时急于求成,主观臆断性太强。
鉴于自身急躁的性格,有时体现在工作中就是急于求成。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工作积极性高,总想把事情以最快速度办好、办完,总想着走捷径。但众所周知,搞金融工作有时必须静下心来严格按规程操作,一步一个脚印,如贸然走捷径必然会带来风险。
另一方面,在工作中有时主观臆断性太强,听不进同事的意见,想当然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对于一些好的建议未能采纳,事后才感到其重要性。
反省之四、谦让性不够。
进入中财公司的第一天,就接受了“诚实、认真、谦让”的中财精神的教育,自己感觉在诚实、认真方面做得还不错,但在谦让性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也许这是我本身的个性使然,喜欢直来直去,但在处事待人方式上确实需要好好改善。体现在工作中有时因为自己的心情,对待下属、业务员太过严厉,讲话比较冲,从而直接导致了与同事的距离比较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团结,给顺利开展工作造成障碍。
反省之五、疏于学习,进取心不够。
古人云“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自问自己,学习了吗?没有。有时总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以疏于学习,虽然客观上事务比较繁杂,工作节奏也比较紧张,但自身主观上的惰性、进取心不强才是导致未能利用工作之余好好学习的根本原因。业务上靠吃老本,钻研精神欠缺。其实对于法律而言,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每年均有大量的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这就需要我们去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但自己在这方面却做得不够。
反省之余,本人深感自己在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改善。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本人将着重围绕上述不足之处时刻勉励自己,从各方面严格自己,以求做得更好,伴随着公司的发展,自身的综合素质也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