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在给自己制定计划追求的目标,工作上的、家庭上的、自身的等等,然而现实的结果则是:对自己所设定目标的达成率是很低的。原因可能是遗忘,可能是目标不切实际,亦或是碰到困难后的退却,当然还有缺乏坚持到底的决心与毅力等等。
这与公司要求的“立志而有恒”,相距甚远,值得深刻反省。
临近年末,回顾一年来自己的得失,突然对“目标”有了一些想法和思考。2012年在工作上新到一个岗位,自己内心的“目标”明确,为了实现它在工作过程中充实并快乐着;对自身而言选择了一种自我充电的“目标”追求,又使自己经历了一种难忘的备考之旅,并且顺利达成了自己的“目标”。今年在年初即确定了公司的主体“目标”并为之而坚持不懈的推进;对自己而言则学到了一些系统性的新知识。因而感受到:人只有目标才会有方向,只有在为“目标”实现而努力的过程中才能感受到充实与快乐。
在看到自己部分目标实现的同时,感受一年来的收获并享受这种过程的时候,回想我的其他目标:人员培养,学习提升,锻炼身体……如此之多的目标实现情况又如何呢?与现实中的结果一样,多数目标未达成,不禁汗颜。
为何有的目标实现了“立志而有恒”的要求,而有的目标则走向了反向呢?弗鲁姆期望理论说明:人们愿意为对自己具有重大意义且能够达到的目标而积极努力。因此在“立志而无恒”的目标中,一种原因是目标不切实际,无法实现;另一种则是以为其对自己没有重大意义,从而没有积极性。根据期望理论联系到工作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的原则为:提高员工的目标效价 ,提高员工的期望值。因此在给员工所定的目标:一要明确,二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达成后对他们自己的意义,三要让他们树立通过努力一定能实现的信心。这样员工的积极性就会增强,工作绩效就会提升。结合到实际工作,我在管理上仍旧粗放,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上方法简单,缺少新意,没能适时、有效地建立新的制度,充分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值得反省,通过学习明年需补上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