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总讲过:唯善学习,才能广博;唯善研究,才能深刻;唯成团队,才能致远。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仔细反思:对学习抓的不紧,对研究抓的不深,实质上是认真不够。
一、对学习抓的不紧
《社保法》从2011年7月1日实施,对我们从事劳动人事工作的人员来讲是件大事。该法从2010年10月28日开始公布,我虽然看过两边,但没有认真做好记录,而是一目十行,没有仔细研究,没有做好新旧法规的变化对比、列出对老政策的补充以及实际工作内容的变化。虽然也布置过部门组织学习,但因为我经常出差在外,没有督促抓实,究其本质还是认真不够。
二、对研究抓的不深
我们公司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两个月试用期,但是今年劳动年检时,滨江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我们的做法欠妥,他们认为一年零一天的合同期限才能有两个月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履行完一年零一天的合同到期终止的话,公司将会为多了一天的期限而多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前沈阳、长沙也出现过同样的事情,我当时匆匆答复,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办理,而今年总部也遇到相同疑问,是我始料不及。我请教了杭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劳动法学专家及上海市劳动法学专家,都认为我们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是完全合法的。三年前我们对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是研究过的,同时也征求过相关劳动法学专家的意见,故与管理部门的意见相左时,我也没有在意,只是认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的法规、政策水平太低,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与他们去探讨和沟通。
正确执行劳动法规,不仅仅是政策水平问题,更关键的是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探讨和沟通也是研究问题的方法,今年7月25日我走访滨江区劳动保障部门,并争取了他们的支持。
学习不深,研究不透,或者沟通方法不当,肯定会给工作带来不便,而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的支持,会事半而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