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之一:跑动不够勤快,在工作过程中,还时常有拖拉现象产生,这个毛病其实在以前的反省中也有意识到,但似乎是屡教不改,演变成屡次反省,但却总是难以改正。细想之下,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上。一方面是因为对某些工作有畏难情绪,当面对较为困难的任务、或者自己不擅长的任务,我就不愿意迎难而上,没有积极地想办法去解决,而是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另一方面,是因为缺乏一种良好的积极心态,面对当下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应当有一种急迫感,应当有一种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良好状态。
反省之二:在申报唐山海澳这笔业务时,对业务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这笔业务本身存在着抵押物异地和企业异地等非标因素,更应当把业务的每一个重要环节,每一个要素都搞得清清楚楚,但是我们因为该业务时间急,客户又在外地,就不愿意去深入地调查,不愿调查透彻,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都是靠推断,靠自己的想当然。由此我认识到,集团公司方面对我们所调查项目的深入了解和再三追问,是为了让我们对整个项目搞清楚,是为了让我们能够真正做好这个业务。我不应该在面对这个过程时有这样的心态:即为了过关而应付了事,这是想要蒙混过关实则是在自己骗自己。
反省之三,在一笔金额仅有几十万的项目金融业务的作为项目责任人时,对小额业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当款项划回公司时,没有到现场直接督促划款,导致出现资金未按原定路径返回的情况。从此次教训得出:无论金额大小,对公司制度的执行都应当一丝不苟,来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