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对干部二字的理解,就是干事和部署。对于干事,凭着对中财的感恩、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能够按公司的目标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这几年来,有许多我们的被告在走出法庭后主动与中财握手言和、也有一些营销机构违纪人员在接受教育后自觉检讨自己的违纪行为、主动安排还款计划。是因为我们坚持原则、合情合理合法的干事。因此可以讲干事尚可,但对于部署,对我来讲就显得考虑不足。随着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营销政策以及整个社会法制环境的变化,公司面临的各种法律事务也将日益增多,而作为职能部门有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参与其中,将法务工作的重点从出事后的救济向事前预防转移,有没有在企业管理的设计上,将法务控制环节名列其中,这就是需要法务干部来部署。而我们目前的法务工作除合同的事先审核外,也仅仅是忙于“打官司”、“走刑事”,大家也知道参与诉讼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风险最大、成本最高的选择,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审核和监控体系,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依法经营管理中,以保证最大可能的减少法律风险的产生,才是企业法务的第一要务,也才是我们法务干部应该的部署,对这些工作的忽略,势必造成法务工作被动应付的局面。辛辛苦苦却事倍功半,究其主观原因,是本人对事物的发展缺少一种敏锐的判断力和果断的决策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还是对自身要求不严,积累经验和信息不够,惰性使然。
反省过去只是为了对未来更好的促进,恰逢本人调任总裁办工作,也是全新的开端,如何协调发展干事和部署的关系是我必须面对的课题,我想我会用踏实的干事热情,去部署全新的企业法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