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金融业务监管不力:去年十月我到项目金融处后,主要职责就是对该项业务的风险和操作规程负责。同时要求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查补漏洞,将风险控制到最小的程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观上往往倾向于各广角的意见,不能以超脱的视角,去审视每项业务,总认为他们是业务的主角。特别是杭州金融广角,终是迷信于他们过去的业绩,而轻于实地考察和环节的审核。有时甚至于对先出款,后办手续的项目金融业务,不过问,不寻根,业务员一句“老客户”就蒙混过关。放弃了审查、监管职能。但有的确是郑总熟悉和联系的客户,我想,他毕竟是公司高层领导,不可能只图客户方便,而不顾公司利益。这样脑子一转,自然一笔就了却。但事后反思,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举动,值得我反省和克服。
在工作中缺乏进取性:不知是年龄大的原因还是惰性严重,在工作中碰到问题总是退让,不愿正视,特别是对公司利益相关度大的、比较敏感的问题。不是勇敢地去面对、去解剖,去求证、取得真理而坚持原则。而是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觉得用不着我超前去接纳。少了份工作热情和激情,自己也觉得与过去的我相比,判若两人,这也正是我要反省的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