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对我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奶奶的离去,儿子的出生,使我悲喜交加。在经历了大悲大喜之后,我感觉自己成熟了很多,也能够对自己有个比较客观的认识。
一、做事急躁。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做事前没有做到冷静客观的分析,性格急躁,本想又快又好的把事情办好,但往往因此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尴尬地位。对于而立之年的我来说,这种浮躁的性格应该下大决心去改变。
二、自信心不足。对于工作中有很多事情,本来自己有一些意见和想法,但是总没有实现,总结起来还是自己信心不足的表现。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新的情况,对此我都会积极的想应对措施,但总是担心自己的想法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没有及时地向领导反映,致使有些或许可行的办法未能执行。我想以后办案既要多想办法、想好办法,更要坚决果敢,积极向领导汇报自己的想法。
三、轻信他人。在与对方当事人谈判的过程中,容易轻信他人的承诺,拖延了案件的办理时间。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多渠道、全面的了解对方,做出可行性研究,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做好工作,积极掌握主动权,少走弯路,使我司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上述几点只是一小部分,值得反省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我多多面对,时时思考。有总结才会发现不足,有反省才会认识不足,改变不足才是我的最终目标,我相信我会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