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清收团队没有真正建立。自资产科成立以来,虽一直有三至五名科室成员,但只是形式上的“三人一科”,不能称真正的团队。责任在我,没有加强团队人员的甄选和培养,平时也不注意传帮带的工作。广角业务的快速发展,光靠个人英雄式的后经营工作方式已远不能满足广角后经营工作的需要。究其原因,一是我对清收人员的基本要求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须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等等条件才能做好清收。二是清收人员的培养非一日能就,但清收任务却已是老虎跟到脚后跟,撸起袖子就自己干。虽然这样短平快,工作也有一定成效。但面对广角业务日益增长,后经营任务也越来越重的现状,我明年应从内心改变观念,从小处入手,组建和培养一支清收团队,以支持广角的业务发展。
二、法院关系维护不力。后经营工作的重要支点是法院的强制执行力,故法院的支持对我司后经营工作影响不容小觑,但2012年法院的跑动有减少。也没有积极争取公司的资源支持。究其原因,是有多少资源做多少事的消极应付的工作态度。这一点要改进,以更为积极的姿态应对建设和维护法院的渠道,以构成对广角后经营工作的强有力支持。
三、专业能力还需提升。在法院诉讼和执行工作中,虽然通过几年的实践,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但还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在处理问题时眼界和思路有很大的局限性。除了后经营工作的专业能力外,管理也是我的一块短板,2012年科室管理与团队建设有很多欠缺的地方,这方面也是我需在2013年工作中特别需要加强的地方。
反省以上,以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