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反省季,回想这三个月里的工作经历,有一件事让我耿耿于怀,始终不能放下。
那就是**公司地税办理税控器更新的事情。
诚然,之前因**公司变更税控器开票名称的时候,我就与**的专管员XXX打过交道,并进行了一次公关。当时,也有同屋办公的XX抓住公司地址的问题,干扰过事情的办理。但最终还是出于节约公关成本的考虑,绕过了她,直接找专管员办理了签批手续,完成了名称变更的事情。
有了上次成功的经验,我想,专管员已经知道了我们,而且与上次公关的间隔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此次再找她办理更换税控器的手续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于是,就没有多加考虑,拿着一大堆手续就去找她签字。第一次去,她就以我们开的大额发票没有提供合同为由,拒绝签字。第二次,当我拿着合同去找她时,她不但没有给我们签字,甚至没有给我们公关的机会,直接把材料拿到了上回刁难我们的同屋手里,一块来质问我们,甚至叫我们立刻带她们俩一起去海威的注册地进行实地考查。整个事件发生的如此突然,如此没有回旋的余地,让我毫无防备,无从解决。只得找机会先回来,再寻求公司领导的帮助。
这件事发展到如此的地步,值得我好好地反省一下:首先,对于税务,我准备的不充分。大额合同的问题,我不认为与税控器的变更手续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因此丝毫没有考虑过要向他们提供合同。再有,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事情,之前我是知道的,我应该及时向领导反映这一情况可能会造成的后果,使公司尽早想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而且对于那个注册地,我没有事前进行实地考查,因此在税务向我询问具体位置时,我哑口无言,只得找借口为自己开脱。还有,当第一次税务拒绝签字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她不光是要我们的合同这么简单,就算提供了合同她也不会给我们办事的这一事实,也没有估计到她会拉着别人一起来声讨我们的这一后果。使得之前设计的公关措施无法实施,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分析整个事情的始末,也使我意识到了,平时的公关工作没有做,等到有事请他们办的时候就会出现变本加厉的后果。这个方面,今后我一定要多加注意。
回顾此事,反省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