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自己有幸成为中财的一员。现对2006年上半年的工作、思想等情况作以反省,以励后续。
一、关于心态
半年来,在中财团队中,自己时时感受到处于一种紧张而奋进的氛围中。虽然工作强度较大,但感到在心态上很阳光、很快乐。有一种“累且快乐着”的感觉。我想,这就可能是中财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壮大的深层次原因吧。
二、关于工作理念
加入中财以来,自己尤感幸运的,是中财的工作理念与自己比较吻合,未需要自己作更多的调整。
但是,由于自己固有的工作理念,也导致了工作中存在稳妥有余,突破性不足的缺点。由于自己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接触的风险比较多。同时,我们担保公司所从事的又是经营风险的业务,所以,在每项业务中,虽然不是以怀疑的态度对待客户,但是,也是以“先小人,后君子”的思维方式,先考虑存在的风险,然后考虑利益的对等性,最后才能作出结论性意见。尤其是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上,还考虑到律师在每项业务中的利益驱动机制,比如,有的律师往往从招揽业务的角度,鼓励当事人诉讼,因律师的职业道德中规定,不得对当事人承诺诉讼结果,这样,如果发生不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结果,一般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是不承担责任的,而我们担保公司则要承担责任。在这种过于谨慎的思维方式指导下,上半年,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开拓的不利。自己准备在下半年调整一下思路,初步进行尝试,力争有比较好的结果。
三、关于工作角色的定位
上半年中,自己感觉对工作角色的定位比较模糊。从法律顾问的地位出发,应当本着“有问才能顾,有问必得顾”的工作原则。但是,有时可能自己过于主动,虽然没有荒了自己的地,但也没少种别人的田。同时也给业务部门的领导加大了工作难度。如有的业务人员在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时,说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无法签署,因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都在国外。自己听到后,就主动纠正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而不是股东会。虽然当时的部门领导很给自己面子,没说什么。但是,自己也感觉到不符合工作程序,可能给其他人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自己要尽量了解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程序,以免给其他人造成工作上的难度。
四、关于工作细节
上半年的工作中,虽然自己感觉比较认真、仔细,但是,也存在对某些工作细节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如某项目中,客户出具承诺书,将自己的预付款代第三人支付给了另一个公司,在这个程序中,需要取得第三人的确认。当时自己确实没有想到这个细节,所以,也就没有起草这个文件,直到领导安排了,自己才想到。
在下半年中,自己要在这方面有所加强。
以上是自己上半年的反省,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