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反省
文章来源:
作者:
梁力展
日期: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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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总在《论广角之经营》一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其力量在成长,我国的社会其功能在强化,政府对市场不得不有所敬畏,对社会时不时有所尊重,表现为国家的一种现代进步的倾向和趋势。文中可看出,目前政府部门对市场还存有一些条条框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比如对高利息率的看法就是一例。国内对金融业虽没有明文禁止高利息率,但有明文规定,超出法定利息率四倍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我们都知道,商品应该卖给出价最高的需求方,有人出高利息率,有什么理由不把钱借给他呢?至于说“四倍”也缺乏根据,这个四倍是如何论证出来的?没有人能说得清,可全国的借贷关系都受它影响。当然并不是说利息率越高越好,因为合理的利息率应该是市场化的利息率。根据经济运行规律,利息率高了就应该增加供给,而如果仅仅给高利息率种种限制则利息率反而会更高。事实也确实如此,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利息率会低一些,同行竞争也会激烈一点;而中西部地区则利息率会高一些,同行竞争相对来说也会缓和一点。
还有一种是社会上的看法,即搞金融业的很能赚钱,但不能创造财富,是别人创造后转移到他们手中的。这一看法很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也就是物质生产是最终的财富创造者。理发师、医生等都不能创造财富即服务业不创造财富,那金融业就更不能创造财富了,国家较多政策的制定也都与此有关,理论上错误,政策上也跟着错,而且很难纠正。
其实这应该是一种误区,若用“钱尽其用”来说明金融业创造财富的原因,则是一种最简单的答案。因为金融业工作的对象就是钱,所以钱尽其用就是金融业能够创造财富的原因。一个社会有各行各业,金融业是唯一的一个专门从事“钱尽其用”的行业,而且这里的钱都不是自己的钱,是调动别人的钱。通过调动别人的钱来达到钱尽其用的目的,即财富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当然这个问题若要从理论上来说清楚则肯定就没有这么简单和容易,但事实上已经被大多数实体经济所接受,否则我们的金融广角也就没有那么多的业务量,而且还是在不断地增加(当然风险要自己承担,其实每个行业都有风险)。
我国改革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原因在于改正了过去许多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和做法,但在理论方面仍还有较多的差距。尤其是在金融业的一些政策和法规,还是按原先的理论在制定,若及早改进和改正则定能促进经济更好地增长。相信未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与市场接轨。所以我们金融广角的未来会越来越美好,市场会越来越广阔,当然利息率也会越来越趋于市场化,我想到时我们操作的业务品种也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