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反省如下:
一、上半年XX商贸XX业务,由于我的管控不到位,发生被挪用事件,虽然很快追回但暴露出工作中存在主观意识上的放松,认为所谓的大客户、优质客户,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给企业创造了挪用的机会。给公司和我个人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损失。
二、在XX中,面签时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双人面签制度执行,遇到行长提出要求只能一个人面签时没有按照程序上报,默认的我一人面签,存在侥幸心理,致使行长担保签署的文件效力也大打折扣,作为老同志实属不该,最终自己的面签资格也被取消。
痛定思痛来年一定加强自身思想和行为的约束严格按照总纲和相关文件执行。
以上文字权作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