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工作状态。
曾经有一段时间,广角的后经营案件在法院立案的频率有点高,这个案件代偿后要起诉,那个案件调解完要执行,还有某个案件已在立案庭挂上号了,以至于我自己有时候都能把各案件所处的阶段记混淆,把担保案说成典当案,把执行的说成诉讼的。基本上隔两三天就要跑去法院的立案庭办公室问案子的分案情况,后来立案庭那些小姑娘一看见我就面露不悦,经常是,我还未开口,直接甩一句“你们的案子还没分呢”,连接话的机会都不给。自己败兴而归。我就掰着指头算,我们手里还有哪几个案子要出手,心里说“弄完这个案子,世界就清净了,就能消停一下了”,这应该,就是工作状态下的疲惫期吧!可是,事物总不会以我的个人主观想法而停滞不前。新事物的出现,归根结底是有自己的轨迹的。新的后经营业务还是会发生,还是会有集团传真过来的“工作联系单”到我手里,预示着新案有可能即将上映。有那么一天,我突然想明白了,清收人员,就是广角的一名战士,就像消防官兵接到火灾报警一样,就像医院医生接到急诊病人一样,就像部队官兵接到作战任务一样,在后经营案件面前,不应该有丝毫的畏缩和迟疑,哪里有情况,就冲向哪里,拿起武器,排兵布阵,迎接战斗。这才是一名清收人员应该具有的精神状态和职业素养。
2、关于工作时间。
所有的人都在由衷感叹“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往事犹如就在昨天”。确实如此:时间都去哪了?转眼一月,转眼一季,转眼半年,再转眼就是新年,每当时光流逝以后,是否问过自己:在过去的时间里,你都做了些什么?是否反省过自己,过去的时光里,你是充分利用了时间还是蹉跎了时光?回到我的工作,有些案子已经处于“以时间换结果”的境地了,反省一下自己,我没有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单位时间里创造更大的工作效益。虽然案件在程序上要受法律的强制规定,但归根结底案子都还是法官在办,在跟法官沟通上,关系维护上,案件推进上还是有些被动,以至于时光流逝而案子进展缓慢。究其因,是总觉得时间还多,还有的是时间去安排,去筹划,去布局,去实施,导致“心未至而行动缓慢”。其实时间真的不多,掐指一算,接下来就该过中秋了,过完中秋就是年,2016的台历就要翻过去了,年底就要揭晓成绩算账了,想想就觉得可怕。
以上就是我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