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匆匆驶过,这一年又回到了熟悉的战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明辨是非。跟法院打交道这么多年,也切实感受到司法领域的巨大变化,比如说当事人向法庭举证这个事,以前非常重视举证期限,逾期举证很麻烦,对方不质证,法院不认定。现在新的民诉法规定了即使当事人故意逾期提交证据,只要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也应当采纳。所以现在法官在庭上会一遍又一遍地询问当事人还有没有证据要提交,要提交就给你时间,这也造成很多案件需要二次开庭,虽然案件审理周期拉长,但其实也体现了国家司法理念的进步,法律要求司法裁判们努力探求事实真相,在追求客观事实的道路上可以不拘泥于规则。所以说时代在前进,规则在变化,每个人都应努力适应这个千变万化的社会并不断自我调整。
事物都在不断变化,那么原先看似不可为的事情,现在会不会有转机呢?目前手头上一个历史遗留案件,抵押的房子在执行拍卖时冒出来一个20年的租赁,20年的租赁居然被法院认定有效,明摆着被坑,可就是因为当时办案人员没有及时提出异议就被推定为默认。目前从规则上来看这个案子我们几乎没有机会,但事实真相呢?难道要被埋葬。郑总前段时间送我一句警言:“要做中财的律师。”对,身为中财人,中财利益至高无上。我们不去探求真相,真相永远不会揭开。虽然这个瓶子被盖得严严实实,但瓶子里面的内幕毕竟见不得阳光,去揭一揭盖子有些人就会坐立不安。我们国家的司法理念在不断进步,当真相遭遇规则,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我们不承认这个20年租赁,必须要拿出死磕到底的勇气,要向法院申诉!即使不成功,也要表明我们的态度!
在中财工作几年来,领导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自己获益良多,真心希望能够做出一些成绩来回报公司。以上感悟权作反省,请领导同事不吝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