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20多年,虽身处海外,但仍然关心着祖国的发展。自习主席上台以后,反腐整治力度加强,使社会环境有了显著的好转。但查实的还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腐败仍潜伏在水下,其遍布各个角落,上至国家机构下到企事业单位;从公认的实权部门到清水衙门,只要身在体制内,腐败现象还是无处不在。
相较美国,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是其政治最腐败的时期。当时政党分赃,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无所不及。曾经有专家对45个州进行分类,其中6个州比较清廉;13个州属于部分腐败;25个州完全腐败。其特征为:权力绝对化,缺乏透明度,外部监督不足,内部缺少制衡机制,反腐法律不健全等等。于是20世纪初,美国建立了反腐司法体系和立法;给新闻有相对的独立和自由;形成有力的外部监督;通过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约束等等,为反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由此,我觉得要有效地反腐,应健全法规,从制度上反腐;从人治到法制,让腐败失去温床,以杜绝腐败分子的滋生。若从此着手,社会生态的清明将指日可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