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为两个不同的项目,挨了严总两次批评,主要原因就是“凡事都要搞得清清楚楚,铁板钉钉才会去做,不知道变通,书生气太重”。
听批评时,多少有些不服气,但随着事情的进展,我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并最终明白了“留白的道理”。
首先,与企业谈投资意向,须留三分白。
投资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我们自身能力尚有不足,业务模式尚在摸索的阶段,与企业沟通时,切忌把话说的太满,条件谈得过透。“落井下石”固然比“见死不救”可恨,但更可恨的“虚情假意救人”。当对方陷于融资困境时,我们给了对方一个投资意向,对方会把这种可能的意向当成救命的稻草。尤其是我们与对方谈到“保底回购”这样的终极条件时,对方会想:“这我都接受了,你总没有理由不投吧?”对方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一定会全力配合,以达成我们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甚至会放弃一些其他的选择。但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万一最终项目上会被否,对企业的伤害会非常大,甚至可能是致命的;而我们自己也有可能被打上“虚情假意”的烙印。
第二,我们在做投资方案设计时,同样须留三分白。
我们在做早期类项目投资方案设计时,往往会为了争取获得集团评审通过,把投资方案设计的过于理想化。殊不知,这种不留退路的理想模式,往往是实际操作中“最大的坑”。一则,理想模式对于对方而言,往往是我们认为他们“能接受的底线”,如果他们不能接受,则会变得没有谈判空间;二则,当项目评委对项目产生我们意料之外的风险顾虑时,我们会无法再为这些风险顾虑提供更多的对冲条件。所以“理想模式”,看似“理想”,实际上会把项目变成“不成功,便成仁”。正确的保法,就是在方案设计时,在理想模式基础上适当留有余地,在商务谈判环节,再全力争取理想模式。
第三,做项目研究时,不妨预留三分白。
我们现在做项目研究,往往要把每个环节都要搞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一个环节卡做了,项目就会陷于停滞状态。但我们必须要明白,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秘密或难言之隐,即使我们最终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仍然没法洞悉企业最根本的秘密。我们想要搞明白每个环节,最大可能是以半真半假的信息或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填补这些空白。这种扭曲的信息,实际上比留白更有危害。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在研究过程预留三分白,可以在完成研究,对项目有定性的判断后,通过整体推演这些留白,也可以通过投资方案设计,来防范这些不确定要素的潜在风险。
投资本身就是最高层级、最复杂的经济活动,我们永远不可能做的尽善尽美,学会留白本身就是成熟!
留白,不仅是做业务道理,同样也是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