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三年有余,从最初的一人法务到现在的法务团队,无疑是公司给予的支持,而随着人员的加入、团队的初步成型,也使我开始重新思考法务的定位。
对法务而言,最基本的价值就是为公司防范风险,包括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防范风险的具体包括风险评估、风险警示、风险化解。风险评估要求法务人员能够掌握尽可能全面的法律法规并且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务经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这一点而言,我们法务应当清楚地认识到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纷繁复杂,业务模式层出不穷,我们即使具备法律专业但要想成为金融行业的法律专家还远远不够,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更多地参与到实际业务之中。风险警示即为法务意见,但成熟的法务意见不能满足于“发现和提出问题”,真正的价值体现在“解决问题”上,化解风险才是法务的核心价值,希望我们法务团队的每一个人都能以此作为自己的目标。
随着各类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合法合规性的指引日渐清晰,可以预见的是公司未来在合法、合规方面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将不断降低,公司对于法务功能的诉求也必将发生变化。所以我们法务在做好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应开始着眼于如何为公司创造价值。诚然,也许法务并不能创造直接价值,但至少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战略、策略和谋略,以此创造间接价值。
现在的我,也许还太年轻,也许无法彻底想清楚如何创造价值,但我仍满怀信心,带领法务团队通过前瞻性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决策、谈判提供专业支持,实现和公司价值的融合,踏实地走好每一步,努力从防范风险走向创造价值,让法务成为公司的“军师”和“参谋”。
以上文字,权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