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年是特殊的半年,因为疫情出现,工作和生活节奏都被打乱,回想这半年,有诸多遗憾,有必要的反省自己:
1、缺乏必要的紧迫感。上半年因为没有新的后经营案件,给了我们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手头现有的案件。然而,回头看这几个重点案件,完成进度离目标仍有差距,尤其在有足够时间精力的前提下,这样的案件进度可以说是不理想的,反映出工作中诸多不足。在我看来,案件中遇到问题时,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少那种把自己逼到“绝境”所出现的危机感。
目前仍把案件处理看成是走一个程序,其实每个案件并不是简单的走程序,不能看成是在走一个平坦的道路,它是有起有落,有突破口的。如果带着缺乏紧迫感的态度来处理问题,那么很多时候就是等,等着结果出来,而不去主动寻求更好的方法去突破,最后可能导致案件仍在原地踏步,一直处在被动中。
2、需要改善心态。今年的后经营形势,所面对的案件就是俗话讲的“硬骨头”。因为面对的都是一些老案件,很多案件的最佳解决时机点已过,也都采取过一些方案,遇上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始终出现不了好的结果。所以经常会有一筹莫展、有力使不上的感觉。又加上今年的外部环境变化,自己也能感觉到心态上有些疲惫的情绪,进而影响办案质量,可以理解为进入了一种困境。
其实困境是正常的,自己也尝试走出的困境,包括内心的困境,积极寻求支持与帮助,加强沟通,在各种方案中寻求最优。将自己全身心融入案件,尽力改善自身心态,尽快将手头的方案付诸实施而不是久拖不决。
3、学习和总结不能少。现在社会信息瞬息万变,我们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公司业务知识也不断变化,新的领域不断探索,深刻体会到公司是如何看重与时俱进的。新的政策、制度的发布,公司的业务方案的调整,需要我们去学习、思考、探讨。所以唯有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库,方能不落人后。而当前的学习只是零零碎碎,不够系统,效果有限。
总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处理案件不光要拿出结果,还要对业务带来借鉴意义。有些案件有非常好的经验教训可以提炼总结,警示业务。因此,多提炼一些典型点,结合业务前期,需要注意的地方总结出来,提示起来,这些都是工作中所要加强的地方。
以上是我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