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于时间和人力,“做细”和“做全”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两全,如何平衡两者关系是一个难题。近期在汇总历年审计项目,前两年内容以专项审计为主,一个专项一个点,更多要求审计程序做细做彻底。后两年项目全部为年审,由点到面,审计范围扩大。
年初翻阅其他部门的检查内容,关于协定利率:一份结论引用了我们年审报告的原文,另一份报告描述利率1.5%,实际上结息回单标明1.265%。选择部分捷径程序来兼顾“做全”,形成的结论准确度会降低。
但在今年的项目以及汇总审计要点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问题是没有做全,能总结概括的点太少。2020年上半年两人一组的时候,可以把审计方案里的程序都实施一遍,其余单人项目就要做取舍。为了追求做细,往往分配一半时间在费用复核上,缺少留给其他审计内容去拓展、去总结的时间。例如计息基数复核在2019年就提及,但今年才开始全面实施对应程序,同样对财务报表的关注、审计现场的查看、人员的沟通,也是今年才作为常规程序落实。
做全和做细并非简单的对立或者二选一问题,如果能早些放下固守的想法,或许会有新的审计视角。思维往往有倾向性,建立在自身既有的观念、逻辑之上,应无所住,需要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