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作
今年一年即将收尾,总体来看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但天津HF案仍旧没有完成清收,该案从19年至今已3年之久,虽然处置过程中有很多阻碍(法官变更、债务人各种异议),但客观因素每个案子都会存在,自己的主观意识才是根本。节点一拖再拖,遇到问题没有及时想办法推进。另外,与法官的沟通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尽管已寻求法院上级领导的帮助,但效果未显。自己的办案思路还需要再打开,尽量未雨绸缪,把自己的经验用到前。
合规对接上,在处理集团处室之间合规意见或者广角法务提问时,还需加快效率,上午能解答的问题不拖到下午,今天能完成的意见不拖到明天。平时自己也要加强对集团各类的制度熟练度,不用每次碰到问题都要去查资料,或者咨询他人。碰到疑难点问题首先自己要拿出方案,再与大家一起探讨,最后总结分享,形成输出。
二、关于生活
生活一如既往,平平淡淡的一年。在处理一些问题时,事后想想自己还是显得不够理性、成熟,情绪化较为严重,没有过多考虑他人感受。还有一些问题处理的优柔寡断,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不好的感受,在处理问题时应该要事前仔细思考,既然考虑好了就应做下去,不能由于一些人或事不断折返,伤神又费力,还毫无意义。
没有合理的消费观。消费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凡事都要有个度。很多东西是可以不买的,很多钱是没必要花的。都是在激情消费或是为所谓的面子而买单罢了,要自觉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