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即将过半,这半年来我在固守合规工作的基础上,逐步独立办案,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所不足。
1、在清收措施制定时,仍保持合规思维,未从快速回款和有物守抵角度考虑问题。有风险便避之,清收措施制定上畏手畏脚。
2、在清收过程中,容易受业务人员影响,错失给企业施压及诉讼调解的最好时机。
3、面谈过程中,对企业压力不够,应抓大放小、抓住企业七寸施压。
4、与对接审批人沟通不及时,造成轧账负责人与案件责任人接收信息不一致,集团处室对案件了解不充分,容易引起误判。
接下来,将于其他清收人员多加沟通学习,并加以实践,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在思想上对标集团领导,加强自我思想建设及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