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集团工资制度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对人才吸引力,荟萃精英为目的。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力量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中财成为一个充满和谐竞争、健康向上的有战斗力的团队。
一.制度特征:
废除平均主义,同岗位可以不同酬,实现规范与灵活的平衡。
二.制度原则:
(1)凡中财集团科级以上人员一律按行政职务级别实行核定工资制。
(2)凡中财集团科级以下一般员工一律确定最高限额实行评议工资制。由评议小组对评议对象进行逐个评议,确定工资水平,实行一年一评制。
(3)凡公司聘任的特殊人才按规定程序以协议工资形式执行。
三.评议工资评定标准:
社会定位原则:员工工资水平参照社会同类人员收入水平,以有利于公司人才的引进,增强企业的基本竞争力。
岗位贡献大小:充分考虑员工在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独立工作能力及合作协调能力。
替代程度 :主要是指缺员时的替代率高低,包括学历高低、紧缺专业、特别技能和特殊需要等。
四.社会福利:
公司具有完善而实用的社会福利体系,在员工被正式录用之后,公司会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其提供之一定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