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财担保通过规范整顿获得市金融办正式批复
来源:         通讯员:孙江宁         时间:2011-03-17         点击量1456

中财讯 2010年3月8日,银监会等七部委组成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签署下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担保业的规范整顿工作正式拉开帷幕。9月初至今,联席会议陆续出台了十个配套文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董监高任职资格、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经营许可证管理、担保行业统计工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银保合作、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等作出了指导性规定。

  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对本次工作高度重视,于同年8月9日连续出台了《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由市金融办、银监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14家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组成了“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

  上海中财担保经过市区两级金融办的约谈,于2011年1月7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1月13日所有材料递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尽全力争取到了区内第一批申报的资格。随后经过指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审核,以及市区两级金融办的严格审查,先后于1月24日、1月30日通过了浦东新区联席评审会及市联席评审会的审议,终于成为沪上80余家存量担保机构中首批通过规范整顿的5家存量担保机构之一。

  2011年3月7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上海中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新确认登记的批复》,同意我司重新确认登记为“上海中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待通过验收后,即可正式领取《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在此,上海中财担保对总裁办、集团三处室和其他相关处室在本次申报中的全力协助表示诚挚的谢意,有了大家的帮助、团队的协作,我们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争取到第一批资格,才有了后面一切努力的机会。

  附政策文件: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3号)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6号)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2010】75号)

  (四)《关于印发<*XX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行业XXXX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和<XX机构概览>编写说明的通知》(银监发【2010】76号)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

  (六)《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80号)

  (七)《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0】99号)

  (八)《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0】100号)

  (九)《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发【2010】101号)

  (十)《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17号)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2010】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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