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房产消息 一宗涉及5800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却被揭发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持续发酵似乎令中南建设(000961,股吧)始料未及。
去年底,中南建设(股票代码000961)因为工程款纠纷被施工方海门(楼盘)大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大生公司”)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进行答辩时,中南建设方面拒不承认该笔欠款。但奇怪的是,中南建设却在2014年和2015年的公司年报中公布对大生公司有5840余万元的应付账款,并备注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是工程款未结算。
除此之外,在中南建设投资建设的江苏南通(楼盘)中央商务区项目在后来上调了41余万平米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值计算可增收几十亿元,但这一信息却没有公布。
上述信披问题在10月下旬引发股东追质疑后被投诉至深交所,但截至目前中南建设的回应仍不能让股东满意。
欠逾5800万元的工程款是真是假?
大生公司诉中南建设旗下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中南建筑”)的庭审笔录显示,大生公司与中南建设旗下中南世纪城项目1.4、1.5期,南通C02地块以及军山售楼处共签订四份分包合同,而其中的中南世纪城项目1.4、1.5期工程与南通C02项目合计约5840万元的工程款尚未结清。
而江苏中南建筑则表示,经中南集团审计中心审计,工程最终结算价约为1.57亿元,大生海门确认收款总计约为1.40亿元,相关扣款、代扣税金、代付水电费、代付农民工工资共计约584万元,已经超付约3690万元,江苏中南建筑将保留追讨超付款的权利。
庭上,大生公司以江苏中南建筑聘请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向自己公司发布的两份询证函作为证据,希望证明江苏中南建筑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但江苏中南建筑认为询证函的真实性有待辨认,而且询证函上并未说明因何项目欠付款项,无法形成对应关系。
这样一宗工程纠纷案原本并不出奇,但中南建设股东却发现,在中南建设201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都明确显示对大生公司有未结算的工程款,其中201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的未结算工程款约为5956万元,201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的约为5840万元,与大生公司出示的两份询证函上显示的总数相当。
此外,两次报告显示的项目都是“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
股东质疑,中南建设公告中的大额应付账款与大生公司所诉的拖欠账款数额十分相当,但在法庭上却不予认定,而且表示已经结清,那么公告上披露的大额应付账款是针对的哪些项目?
“如果中南公司不欠大生公司5800多万,那么中南公司在2014年和2015年公告年报上的应付大生公司5800多万的陈述已经构成了虚假信批。而在2015年深交所的年度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4年下降了63.37%,已经严重的侵害了我们广大股东、股民的利益。”上述股东表示。
深交所在接到投资者投诉后,向中南建设进行了询问,中南建设方面表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仅对应付账款真实、准确、存在进行了应付账款函证等财务审计程序,并非工程审计,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产值的证明的文件。
中南建设表示,江苏中南建筑对应付分包商工程款进行了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分别为“应付账款-实际应付款”和“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两者进行比较确认,如存在差异则采取补记或冲销档期施工项目成本。
“我们在2009年到2014年的公告上披露的对大生公司的应付账款属于暂估,2015年公告上公布的应付账款是与大生公司核对后,大生公司认为的应付账款额度,但中南建设这边的核算结果认为是已经没有这些款项了,所以中南建设2015年的公布属于例行披露,不能简单等同于公司承认真实存在欠款。”中南建设证券事务部表示。
增40余万建面却未公布
除了上述工程款是否欠付的事情混淆不清之外,股东还发现中南建设存在隐瞒重大利好的事实。
据了解,中南建设在2005年竞得江苏南通中央商务区CR0504-A地块,土地面积约为60万平米,公告显示该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3.65万平米。
此外,在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CR0504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CR0504-A地块要在2005年年底前动工,并在2008年年底前竣工。
其中违约责任规定,若2007年年底前未按约定对CR0504-A地块全面动工建设,要征收未动工建设部分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的土地闲置费,若2008年年底前仍未全面动工建设的,将收回未动工建设部分土地使用权。
但在南通市国土局的答复上显示,CR0504-A地块开工时间为2010年底前开工,计划2018年2月28日前竣工。
据上述合同显示,CR0504地块总面积约为99万平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约为19亿元,而其中CR0504-A地块土地面积约为60万平米,占总面积的约60%,若据此计算,CR0504-A地块土地出让金约为10.4亿元,中南控股集团已经延期5年开工,5年每年10%的土地闲置费约为5.2亿元。
上述证券事务部人士表示,虽然南通中央商务园后来增加了原建筑面积的近三分之一,但我认为都是在同一个项目上,所以才没有公布,“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不过我们的证件都是齐全的,土地出让金都也都补缴了。”
此外,在南通市规划局2015年4月20日的回复中显示,CR0504-A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75.1243万平米。也就是说CR0504-A地块比土地出让时的规划建筑面积增加了约41万平米。
延期5年开工后,其建筑面积增加了41万平米的重大利好却没有公告出来,这让股东感到无法理解。
“按当时项目的市场价格1.5万元/平米计算,新增的建筑面积可以增收约50亿元,但这样的重大利好却没有向投资人公布,这部分的收入去哪里了?”上述股东表示。
对此,中南建设回复称,“增加的建筑面积是因为政府根据政府相关常务会议纪要,调整容积率而增加相应建筑面积,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契税。”中南建设认为此事项未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需对外旅行披露义务。
不过,中南建设的投资者对此并不满意,他们表示,“该公司于2012年缴纳单位土地出让金,但具体数额并未向公众披露,该项目在2012年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对2012年中南建设的经营是否构成了重大利好,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利益,应向公众如实披露此利好消息。”
截至发稿前,中南建设方面尚未有相关负责人对此发声,和讯房产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