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讯 经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22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或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22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或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2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2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6月23日10:00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大会议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通过现场竞价并超过保留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税费;
(四)买受人严格遵照执行国土资发[2010]204号《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与湖南中财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具体实施,并依法出具成交确认手续;
(六)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须知》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七)本次拍卖仅接受单独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或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6号
联系人:满先生、李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74583203、15074996661、18574536798
开户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麻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阳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08072050001314、1914024529000006468、1880490104000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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