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过年的时候,看到了半年不见的朋友小高,他依然象往常一样的喜欢追问事情的根底,追问所谓的意义。当我偶然提起什么时候要再去骑车走一趟远征时,他说:现在做此类事情的难度不在于做事本身,而是在于做这件事情有什么意义。我哑然。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大学的时候读萨特,他在书中说:“存在的意义仅在于存在。”我不知道萨特为什么现在不流行了,也许他的叙述方式已经失去了时代历史的依托,不再新鲜而富有力度了。不过我依旧认为,他的那句话的内涵永远都不会过时。
也许是因为我相信了萨特,所以我认为做事(即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所谓的意义会象影子一样虚无却必然地随行动而来,甚至你想要逃避和抛却都不可能。一味地只知道追问意义的人注定会一事无成,因为意义是附着于事物(事件)之上的,意义本身太抽象了,他被我们的思想意识所认识并且承认,可是他本身的抽象是我们无法把握的。
2002年暑假,我与我那个高考落榜的外甥从A市步行500公里到达了B市,我们花费了整整10天的时间,我们的行动被自己命名为游玩或者叫做体验生活。其实,如果一定要说到意义,那实在是一个有意义又毫无意义地行动。因为我们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意义来行走的,但是有一点不可置疑,因为这次行走,我们身心里的变化在那时那刻是真真切切地发生过了。
这让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德国电影,名叫《水城别恋》,我曾经被那个影片的格调所吸引。我于是幻想着,假如有一个始终跟随的摄像机,配上一点合适的背景音乐,我们当时两个人的行程也完全可以成为一部诗意的,美丽的,甚至充满了骚动,悲伤,激情的青春电影——瞧,这就是行为的意义,有些时候,它就是如此羞涩而隐晦的。
我们两个人一直在路上行走着,阳光看起来是灿烂的,这是一种动感;夜幕降临的时候,进入万家灯火的城市或者寂静无声的村庄,看见昏暗的灯光从各种各样的房屋之中射出,这是一种陌生的悲凉,;中午时分,酷热难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公路蜿蜒在半山之上,就地一躺,就着咸菜吃干粮喝白水,默然相对的两个人,那几乎是一种现代派的行为艺术;邻近傍晚又见炊烟,一好心人(卖菜的)用他的拖拉机载我们到最近的小镇,一阵风过,吹走了小外甥的帽子,我们两个人放声大笑,那是青春的释然和活力……晚上落脚在旅馆,在全贫穷的小县城里,打开那小而破烂的电视,发现正在播映的居然是《将爱情进行到底》——这似乎不只是一种应该忽略的“巧合”,生活的黑色幽默需要的是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不是吗?
终于抵达了繁华的城市,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当我们吃过晚饭,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感受那陌生人群的纷乱与和谐,欢乐与骚动。那是一种对异乡的新奇以及惶惑。除此之外,还差了一样,那就是适当的背景音乐。如果需要这部影片成为艳丽而又轻快的,就必须配上一首又一首的流行音乐。如果想要拼凑成一部略显伤感的电影,不妨加上一些与西班牙风情类似的吉他乐曲——原来我们需要意义,就要这样去寻找和挖掘。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
步行了500公里,然后买了车票回来。我简单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做一件事情也未必就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的关键在于我们从事的过程,痛苦和喜悦交织的心情。久居于城市,我们寻找了一个机会远离人群,虽然终究没有介入乡土和自然,可是对于被繁杂生活侵染心灵却也是一种震撼。在这场漫无目的行走过程之中,我们看到别样的人群,别样的人生,那些在平常生活里忽略了的,不被关注、不被报道的人和故事——生命的和谐原来是一个多么和谐又不和谐的字眼。
在这篇我企望抵达意义,却终究没有抵达意义本身的文章结束的时候,我想起了爱因斯坦的一句话:宇宙最令人无法理解的就是它是可以被理解的。
最后附上我在此行结束以后写的一首诗歌:
步行500公里
步行500公里
再买一张回返的车票回来
朋友问你为何
我也问你为何
就为穷山恶水之间忽然看见
一个陌生人的孤独身影
就为夕阳欲落之时忽然望见
远处村落里升起的袅袅炊烟
马路边的一株小草
让你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乡村小店里的白开水
让你想到了家的温暖
还有那个下雨天
执子之手
行走于小溪之畔
生活其实那么平淡
生活其实那么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