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闻】
1.发改委:“新36条”实施细则将在5-6月密集出台
记者5月2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继铁道部、卫生部之后,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订的细则将密集出台。
据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发改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任务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另外,有的部门取得阶段性进展。住建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交通运输部已于4月13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领域,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在鼓励民间投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方面,国务院3月28日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作为重要内容,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2010年5月印发实施。民航、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间投资统计工作等方面,已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同时,17个省份出台了当地细则。
这位负责人说,“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进展还不够理想,一些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出台,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国务院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民营企业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发改委今年年初召开了由中宣部、国办(督查室)和承担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任务的43个国务院部门或单位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了上半年出台实施细则的有关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2.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 获利15万即为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内幕交易的首个司法解释近日出台,将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三方面认定相关交易异常行为可能涉及的内幕交易,该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该解释全称为《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共11条,全面系统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该解释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在于对“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认定,将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予以认定,包括开户、销户、激活资金账户或者指定交易(托管)、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的时间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资金变化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或与该证券、期货公开信息反映的基本面明显背离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也呈逐年增多态势。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由于内幕交易社会危害大、专业性强、查处难度大,实践中查办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数量与实发案件数量相差甚远。2008年初至2011年底,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的案件426件,立案调查的只有153件。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成立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并明确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制定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工作任务。这也是此次解释出台的背景。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臧小丽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在现实中,内幕交易犯罪实际违法成本很低,而收益巨大,被发现的几率低主要在于举证难。而该司法解释在于对从事内幕交易人员的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认定等方面做了适当放宽,即便当事人主观不承认,但从客观上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利益关联程度可推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降低了举证难度,有利于打击犯罪。
此外,《内幕交易解释》从犯罪数额和犯罪情节两个方面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此外,《内幕交易解释》第七条规定了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量比确定为1∶5。
此外,对于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臧小丽介绍,此前《刑法》中关于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规定了两种犯罪行为的量刑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具体定义。此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弥补了上述缺陷,更具有操作意义。
不过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该司法解释仍然没有涉及。臧小丽认为,虽然《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没有相关配套法规,法院在受理投资者索赔时无法可依,至今没有一例民事赔偿的胜诉判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仍然存在严重的滞后性问题。
为保障被告人的抗辩权,防止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适用对象被不当扩大,《内幕交易解释》采用列举表述加兜底条款的方式规定了不属于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的情形:一是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已明确将该类行为作为禁止从事内幕交易的除外情形。二是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三是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四是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3.住建部令地方上报保障房建设计划 3600万目标或调整
相关部门已着手对“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计划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建设数量进行调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根据本地实际需求,确定2013~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计划,并在5月底前上报。
上述通知称,为做好“十二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请各地按照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结合最近两年的实施情况来确定未来三年年度建设计划。
上报范围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相关数据,需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也要填写。
为弥补此前保障房建设的不足,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并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的宏大计划,并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开工建设1000万套和700万套。
不过,外界始终对这一计划心存疑虑,是否需要建设这么多?所需资金如何筹集?土地供应能否保证?如何维护分配的公平性?上述问题在实践中一一显露。
近期,武汉、上海等地公租房配租一度遇冷,租金和地段以及配套设施成为主要因素,这也成为保障房建设中的新问题。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去年年底时曾透露调整信号。他当时表示,“十二五”规划的3600万套保障房,根据实际情况,或会调整变化。2012年,住建部将对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数量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确定原定的3600万套规划数是不是要进行调整。
实际上,住建部已经对2012年的建设计划进行了微调,由去年的1000万套下调至700万套,这也改变了近年来保障房建设数量连年加码的趋势。此外,2012年的建设计划更多地体现了地方的主动性,是由各地上报各地计划汇总而来,而非此前的中央给地方下达硬性指标。
住建部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已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8万套,基本建成150万套,完成投资2470亿元。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方面,截至今年4月底,中央已下达地方1483亿元补助资金,其中第一批补助资金454亿元已于2月份下达到地方,较去年提前1个月。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并非最大问题,保障房中类别很多,其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都是出售部分产权给购房者的,能够收回资金。另外部分回迁房及旧城改造涉及土地置换,地方政府也可因土地升值受益。最终,只有公租房需要政府投资建设,这部分在整个保障房建设计划中约占20%。
他认为,大建保障房的一个较大影响是对地方政府储备土地的占用,地方可能会将原本计划建设商品房的土地转为保障房用地,这会影响商品房用地的供应以及地方的土地收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96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3%;土地成交价款1826亿元,下降13.7%。
虽然房地产企业拿地减少,主要原因是对楼市调控之下的市场预期不乐观,但不少商品房地块在出让中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客观上也抬高了企业拿地的成本,影响了企业拿地积极性。
“拿地的门槛提高了,前期要投入的自有资金加大了,运营成本也有所提高。”一位企业人士就配建模式称。
不过,配建模式已获得中央层面的肯定。国务院去年曾要求各地推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由价格主导向双向定价、配建保障房等转变。
【金融市场】
1. 亚太股市周二全线走高
亚太股市周二全线走高,因市场预期本周晚些时候召开的欧盟(European Union)领导人峰会将采取措施刺激经济增长和确保希腊留在欧元区。日经指数收盘涨1.1%。
东京股市收盘走高,延续周一升势,小松制作所(Komatsu Ltd.)等增长敏感型股票以及日产汽车(Nissan Motor Co.)等主要出口企业的股价涨幅居前,摆脱了上周的跌势。日经指数收盘涨95.40点,至8729.29点,涨幅1.1%。该指数周一上涨0.3%。
香港股市收盘走高,受恒生指数在过去13个交易日中12次收盘走低之后出现的逢低买盘推动,此外,空头回补操作也助推了股市涨势。恒生指数收盘涨116.83点,至19,039.15点,涨幅0.6%;盘中在19,002.64点至19,182.66点之间波动。
中国股市收盘走高,追随亚洲地区股市的涨势,因投资者再度寄希望于中国政府的刺激措施;不过,市场成交量不大,意味着今日的反弹势头恐难持久。上证综合指数收盘涨1.1%,至2373.31点,接近盘中高点。
澳大利亚股市收盘走高,创下五周来的最大涨幅,主要由于继八国集团(G8)领导人以及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周末发表了支持经济的讲话后,市场预计周三举行的欧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继续传来有关促进经济增长的言论。基准S&P/ASX 200指数收盘涨1.2%,至4121点,与亚洲市场的走势基本相符。
新加坡股市连续第二个交易日收盘走高;由于市场预期本周晚些时候召开的欧盟领导人峰会将采取措施刺激经济增长和确保希腊留在欧元区,全球市场人气由此获得提振。海峡时报指数收盘涨33.59点,至2,823.75点,涨幅1.2%。该指数盘中高点为2,831.23点。
2. 美国股市周二收盘持平
美国股市周二收盘持平,回吐之前涨幅,因尾盘时段围绕欧洲局势动荡的担忧再次浮现。
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跌1.6点,至12502.8点,跌幅0.01%。标准普尔500指数涨不到1点,至1316.6点,涨幅0.05%,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跌8点,至2839点,跌幅0.3%。
希腊前总理卢卡斯•帕帕季莫斯(Lucas Papademos)周二在接受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采访时表示,有关希腊退出欧元区的准备工作正在考虑过程中。受此影响,股市尾盘走软。
Facebook下跌近9%,因有消息称承销商在Facebook上市首日前下调了该公司的收入预期。
金融类股周二涨0.7%。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领涨,涨幅4.6%。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花旗集团(Citigroup)、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及高盛(Goldman Sachs)也都走高。
Urban Outfitters涨7.42%,涨幅领先标普成份股,因该公司第一财政季度利润超过预期。
百思买(Best Buy)涨1.6%,因该公司第一财季利润及收入均超过分析师预期。该公司还确认了全年预期。
Express跌幅超过27%,该公司此前公布的第一财季利润不及预期,对第二财季的预期较为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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