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财拍卖10月28日拍卖公告
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来源:         通讯员:         时间:2013-10-28         点击量909

             中财讯 铜国土房管告字[2013]TL002006-0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铜梁县人民政府批准,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在公告期限,有2家报名(含2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1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止,在铜梁县国土房管局获取拍卖文件,或到重庆中财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1号富力海洋国际19楼)索取拍卖文件,了解地块基本情况。正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收据到重庆中财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四、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价增幅由拍卖师现场确定,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五、拍卖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11:00。

  拍卖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二楼204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

  地块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六、成交价款不含契税、配套费、人防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成交后,宗地在出让和建设中涉及相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全部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七、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买受人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建设周期3年。

  八、建设用地拍卖出让(综合)价金支付方式:

  该宗地竞买保证金须付拟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但其保证金性质不变仍为履约保证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要求办理交地手续、不按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价款等违反交易程序的行为,一律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终止土地交易或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九、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但其保证金性质不变仍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十、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佣金: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由我局委托重庆中财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5日内按成交价款的0.15%一次性支付给拍卖人,交易服务费按渝价[2011]368号支付给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十一、该宗土地详细情况、各项技术指标、规划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买须知》。

  十二、竞买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和要求充分理解,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十三、缴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账号:2001010120010008910 31181501040001966 0168016430000040)。
 
  咨询电话: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45613773 李先生
  
  重庆中财拍卖有限公司:67758576 申先生 陆女士
                                                     

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中财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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