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在古筝班的走廊里等孩子下课,见几名家长围着老师在说着什么,似乎情绪有些激动,便走过去听听。原来几位家长与授课老师因为课时费的算法不同,而产生了误解,争论起来。争执不下的时候,有人叫来了古筝学校的校长,请校长解答。谁知道校长张口就是训斥,当着那些家长的面,训斥那位与家长产生争执的教师。大意是多次要求教师与家长说明费用的收支情况,如果因为告知不清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学校概不负责,由教师与家长自行解决。校长这样一顿责怪,将自己和学校摘得干干净净,老师却是面红耳赤,家长也是目瞪口呆。校长转身走了,教师尴尬在那里,家长反而更加不放心了。
学校的收费,怎么变成了教师的个人行为了呢?
几位家长情绪更加激动了,招呼着拥向校长办公室,旁观的家长也呆不住了,跟着去校长办公室。留下那位老师,不知道如何是好。
看见这样情形,我想起了《春秋左传》里的“罪人”与“罪己”说。
“罪己”,“罪人”,语出《春秋左传•庄公十一年》:“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意思是说有了过失,禹和汤怪罪自己,他们的兴盛很迅速,势不可挡;桀和纣却怪罪他人,他们的灭亡也很迅速,突如其来。
在我们的文明史上,禹和汤都是圣人,桀和纣毫无例外都是昏君。圣人能够做到遇事“罪己”,而平庸昏聩之人,往往去怪罪别人。可见,凡事做到“罪己”很难;遇事“罪人”却是极容易的事情。然而,《左传》却是极严峻地告诉人们,“罪己”与“罪人”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凡夫俗子,有了过失,愿意“罪己”还是去“罪人”,不但会让事情有不同的发展走向,产生不同的结果,还会因此显现出一个人的品性。
那位校长遇事不是去想办法解决,不是去揽责,首先想到的是“罪人”。把哪怕一点点责任想都不想就推给别人,而不是站出来,首先“罪己”以显示出一种担当,一种责任,给下属以安慰,给当事人以安心。
很多时候,毫无底线地推脱,反而会让事情复杂化。
韩愈在他的《原毁》里说:“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在韩愈看来“其责己也重以周”,就可以称为“君子”的。所谓“其责己也重以周。”就是要求自己严格而全面。这里面谈的就是“责己”,所谓“责己”也就《左传》里的“罪己”。韩愈着重谈了“责己”,并没有涉及“罪人”。但韩愈则进一步谈了“责己”的好处,“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有“责己“的肚量,就愿意去“恕人”。“恕人”的结果就是“故人乐为善。”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韩愈的“责己”说就是《左传》的“罪己”说的正面阐释。
这世上,最难的莫过于勇于承担过失。最容易的则是有了过错就推却责任。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那么多人遇事就去推卸责任,逃避责任。明知道这样会害人害己,甚至会产生难以预料的结果,连累一些无辜的人。但是,事到临头,那些肇事者还是习惯于“罪人”。千方百计去撇清自己,寻找一个又一个替罪羔羊。
当“罪人”成为一种风气,一种习惯的时候,人们也就见惯不怪了。这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荒诞怪异的境地。没有人愿意“罪己”,人人都在“罪人”。倘若冷不丁出来一个两个“罪己”的人,人们反而不自在,不舒服,无法容忍了。
所以,历朝历代很多人提倡“罪己”。很多开明贤达的君主,都有“罪己书”或者“罪己诏”。
“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既然“罪己”与“罪人”有着那样截然不同的结果,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愿意去“罪人”呢?“罪己”需要担责,需要勇气,需要胸怀。
现实生活中,“罪己”也好,“罪人”也罢,大都不会有兴邦亡国之忧虑。可是,人们往往还是不愿去“罪己”。人们还是习惯了推诿,喜欢了浑浑噩噩度日,习惯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日子。其实,失去了“罪己”勇气的人,还是习惯了平庸,没有了进取精神。或许,这些才是最为可怕的。
“罪己”还是“罪人”,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格局,境界,修养。
有“罪己”的勇气,才会有“恕人”的胸怀。《增广贤文》有句云:“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就是这个意思。
具有“罪己”之心,才会有“恕人”之意。有了“罪己”之心,才有了担责的勇气,有了担责的意愿,才是一个有担当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处在什么位置,担任什么职责,都会奖惩有度,职责分明,功过分明。其结果就会如韩愈所言“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人们并不会因为“责己也重以周。”就会轻慢了愿意“责己”的人,反而会产生激励、警策作用。自己不懈怠,别人也不会懈怠,人们会很乐意为你效力。
球场上你一脚传球很离谱,却去怪罪那个接球的人,结果会如何呢?一个集体项目,人与人之间有了嫌隙,就无法效益最大化。如果你传飞球之后拍拍胸脯,承担失误的责任。对你而言,并无多大伤害,对那个接球的人而言,却是一种安慰与鼓励,会愈加努力,发挥出最佳能效。很多事情就是这样,需要担责的时候,勇于承担,不去推诿,不去逃避。人能如此,则善莫大焉。
我们生活中,并非不“罪己”,则就会去“罪人”那样非此即彼般绝对。即便不能“罪己”,也不要轻易去“罪人”,这一点很重要。或者,还要去“恕人”。
我们的文化中,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始终都有着“自省”的因子。所以,我们的文明,我们的民族,才会绵延至今,长盛不衰。
从《论语》的“吾日三省吾身。”到《左传》的“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到《原毁》的“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到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无时无刻都在提醒我们的“自省”意识。丧失了自省意识,就会陷于麻木,陷于平庸,进而沉沦。
所以,“生于忧患,死于安”的警策,振聋发聩,让人不敢稍有懈怠。
不懈怠,不平庸,不沉沦,遇事就应该首先想一想自己的责任,而不要时刻想着去“罪人”。(本文于2022年7月24日发表于中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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